馬世芳是6屆廣播金鐘獎得主,投身廣播界逾30年。昨晚他在臉書(Facebook)寫下3000字長文,說明自己將告別Alian電台原因,同時為被欺負的「乙方」請命。
馬世芳表示,12月29日播畢今年最後一集金鐘獎節目「耳朵借我」後,他將結束在Alian電台3年4個月、共350集節目的主持工作,因為電台方要求「完全擁有」他的節目著作財產權,並要他「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」。
馬世芳說,自2017年迄今,他與電台的主持合約是「逐年議約」,且合約形式為「節目版權為他與電台共有」。
他表示,10月初電台方告知,從2021年起,主管電台的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(簡稱原文會)決定每個節目都要改為「標案」方式採購,意即他將從電台約聘的主持人,變成「投標廠商」。
此外,原文會希望採用制式採購合約,也就是節目著作財產權「完全歸基金會所有」。
他指出,如果未來有平台、出版社欲購買「耳朵借我」相關節目與文字,他無法獲得任何權利金與版稅,也無法決定是否同意與誰合作,甚至不得行使「著作人格權」。
馬世芳解釋,也就是他不得主張這是他的節目,甚至原文會可任意擷取「耳朵借我」內容,做成另一個節目播出。
他說,原文會認為電視台節目採購合約都這樣簽,「為何廣播節目的合約卻不能統一照辦?」不過,電視節目涉及多方創意投入與多人團隊合作,廣播節目則由他獨力企劃、製作、主持、後製完成,「怎麼會是同一件事呢。」
馬世芳指出,他向原文會高層轉達溝通意願,等了近1個月皆無回應,最終出爐的契約書,仍是電台方擁有節目著作財產權版本,讓他決定放棄節目投標,將離開Alian電台。
馬世芳詢問同業後得知公營電台合約,包含中央廣播電台,確實多為電台方擁有節目著作權,但有時也有彈性條款,例如在非營利前提下,把節目放到自己的Podcast頻道。
馬世芳在文末指出,主持人製播廣播節目,著作原本屬主持人,「和你用誰的器材、在什麼場地錄製,毫無關係」。
他認為,若主持人與電台並沒簽訂合約,節目著作權即屬主持人,「如果電台付你主持費,不等於他們擁有你的節目版權。除非你簽了約,讓出著作財產權、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,你的節目才不是你的」。
★更多新聞報導
型男帥爸修傑楷變了!被女兒咘咘、Bo妞嫌棄拒親親
            修傑楷最近因與柯佳嬿合作中視、中天電視電影《愛的詐欺犯》,為劇中外送員父親角色蓄鬍,他17日出席傢俱品牌活動表示,因為留有鬍渣,兩個女兒咘咘和Bo妞比較不習慣,覺得鬍渣會刺人所以都不太想讓他親,不過他笑說:「她們有求於我時,還是會同意讓我親一下啦!」
        對於即將到來的耶誕節,扮演女兒耶誕老公公的修傑楷也說禮物已經準備好了,之前一直在詢問她們想要得到耶誕老公公什麼禮物,咘咘都說「只要耶誕老公公送的就好」,因為咘咘覺得耶誕老公公知道她要什麼,Bo妞則想要「長髮公主」系列的東西。他也希望女兒能一直保持童真,相信耶誕老公公是存在的。
        他說最近兩週幾乎都在忙拍戲,每天早出晚歸,少了很多陪伴女兒的時間,確實有點捨不得,「現在她們還滿需要我的,咘咘很明顯,太多天沒陪她,就會指名坐檯要我陪,或是會在我出門工作時很生氣」,咘咘會哭著說「我不要你去工作」,他只能回女兒「我不去老闆會很生氣」,反而是妹妹Bo妞會像小大人般在旁邊拍拍姊姊肩膀說「沒事沒事」,還跟爸爸說「去工作,快回來」。修傑楷說,如果女兒有一天真的不黏他了,也只能接受,「但真的會有點捨不得」。
(中時 )
 留言列表
            
